身份证挂失声明 号码:21112179032120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13:15
本人于2007年8月20日在北京市668路公交车上丢失钱包及身份证,现在声明挂失作废,身份证号码:211121790321202。现特在网上挂失,在此郑重声明此证件作废,如有人持该证件办理任何业务,需按本人照片认真核对,否则发生任何事故,本人概不负责,如有发现望给予及时举报。谢谢 !
请问像上面这样在网上挂失有效吗?

没有效的,要到派出所去报案,派出所又会让你去登报,我们这边是这样的.最好还是去派出所报失.

网上遗失声明无效。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
我回答过其他网友类似的问题,请参考。

莫急!
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处理的,当然谁都不喜欢碰上。
这种网上的所谓的“声明”无半点法律效用,起不到什么作用。
首先,你到所属派出所挂失、补办。(就是办理你身份证的所属地管辖的派出所,如果你是北京人,就在北京XX区所管辖的地方派出所;如果你是外地人,就得回老家办理了)。至于是否要登报要示地方规定,但在广东这边暂时不用。补办的话和办理新身份证时间差不多,3个工作月。如果出差或者急需可申请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