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医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37:08
我是南京大厂区的,四年前我的手臂骨头断了,去了民营医院张接骨那里做的接骨手术,因为接骨头的时候用了一块金属固定的要骨头长好了在去那里开刀取出,可我一直没去--原因很多,两年前我办了医保,我能用医保把我现在想取的金属拿出来吗,如果能怎么操作?

按照南京的规定,如果你从2007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7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了,从2007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报的还蛮复杂的,举例说好了:
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

戴着医保卡到医院去就是了.也不一定非要在一家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