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与诈骗案件的区别是什么啊?它们的后果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00:01
我的一个同学的哥哥于去年跟一个朋友签订一份购地合同,合同签订后,他没有去购地,而是将对方的十五万多资金领取用掉,对方追讨未果,遂向公安局报案,此案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可以算只是纯粹的经济纠纷啊?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同,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主体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因签约、履约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合同诈骗则纯粹是把合同当做诈骗的一种手段。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往往很难区分,这主要是由于诈骗者采取了经济合同的伪装形式而使其主观意图难以把握。
其为合同欺骗罪
1.主观方面,其有欺骗的故意,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客观方面,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
3.数额较大,其多起.此条件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