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请各位法律朋友帮帮忙啊~~~拜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27:04
某甲做水果批发生意,乙也做水果批发生意。甲要去广州进一批蛇果,乙委托甲代购5000公斤蛇果,甲办完后与乙结了帐。一个月后,甲又去广州进荔枝,见品质好,价格合理,便又替乙购进1000公斤,价值一万元。回来后,乙见市场不错,收下货物,进行销售。半个月后,甲卖完了这批货又去广州进货,顺便又替乙购进荔枝1000公斤。此时,乙见市场饱和,拒不接货。甲提出要退就连蛇果及第一批荔枝一起退,要不然就得接货。
问:1.甲和乙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处理?

个人认为:

1.甲第一次去广州,帮助乙购蛇果行为有效.第二次 未经乙的授权就替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属于未经过授权的代理,但是后乙追认了,那么代理有效的.但是第三次又未经乙的授权替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未经过乙的追认,那么应该由甲自行负责.

因此甲提出要退就连蛇果及第一批荔枝一起退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乙没有过错,可以不接受第二批荔枝

2.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