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转学需要一些什么资料或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49:16
因为我弟弟所在的初中学校边有许多滑稽戏厅、网吧等一些不适合他们去玩的场合,而且他们的老师也放任他们不管,我怕他会有一天去那里一拔不可收拾!所以想给他换一家环境相对比较好点的学校让他安心地学习、生活!可是刚上初一时就向他们老师及校长反应,可是他们理都不理,而且我又不是转到别的省或市,只是同乡的一所初中学校,他们都不予给于方便!
在报名前几日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吗???

转学、休学、复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
(二)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
(四)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
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
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第二十二条 转学学生的学籍资料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移交:
(一)转学学生或其家长将《学生转学函》送达转出学校;
(二)转出学校依据《学生转学函》,在10个工作日内将转学学生的《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函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
(三)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20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在校生名册》审核单位备案。
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寄转《学生评价表》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在专门学校学习或采取其他帮教措施的学生需转回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凭专门学校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要求转入其他学校的,按一般转学程序办理。学校应按年级衔接原则将其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招收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其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需转入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家长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向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向其出具《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社会组织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学校应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