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房子是否进行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46:36
房子是在我结婚前(领证以前)用我爸妈和我攒的钱买的,并向别人借了几万。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结婚后,本想用我一年的工资还一部分借款,可是由于一些原因,爸妈把钱给我们退了回来。等于结婚后,我们只是居住,没有还房款,钱一直是我爸妈还的。
现在我和丈夫之间发生一些问题,有可能会离婚,请问房子是否会在离婚中进行分配,还是与它无关?
提供什么证明?都要证明哪些属实?
另补充一下:房产合同签订和登记的时间(过户所有手续)都是在婚前(领证以前)完成的。

应该是属于你个人财产,可能你要提供证明你所说的属实。
建议将详细情况咨询律师。

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你丈夫无权要求分割

1、你的房子究竟算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两个时间点,其一是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其二是取得房产登记的时间。如果两个时间点都在婚前,那没任何问题。如果取得房产登记是在婚后,实践中有争议——有观点认为不动产取得以产权登记为准,如果在婚后才产权登记那就是婚后财产——当然多数观点认为以签订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2、如果是婚后财产,虽然房屋登记成你的名字,但仍然是你夫妻共有,要分配的。
3、虽然房钱其实是你父母所出,但没有登记成他们的名字,会被理解为房子是你的,而你欠你父母的钱。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那么这笔欠款也是共同债务,要先还债才能分房子,或者把房子卖掉后用所得先还债再分钱。

应该是你的吧

你的吖~ 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