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或机构是不能贷款的!!!请专家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28:22
《贷款通则上》明确规定“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但是我发现有些法院、财政部门也向银行申请并获得贷款,奇怪的是人民银行还向这些贷款人颁发过贷款卡?如果单纯的说是银行本身违反规定向这些不具备贷款资格的机构发放贷款,那人民银行为什么会向他们颁发贷款卡呢?

有专家回答的话,顺便列举一下那些机构或者个人是不能贷款的,越详细越好!!

全部只有7分了,系统默认只能给5分,先谢过高手了!!!!

正如你所说的,法院和财政部门是不能取的贷款的.
行政事业单位是不可以贷款和提供贷款担保的.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是国家财政拨付给的,本身就没有资金偿还贷款.另外像学校医院属于公益事业单位,也不能贷款,如执行其财产将给公益事业造成损失.无偿还能力的,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当然也是不可以获的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