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人的证词!专家进!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18:19
14岁的女孩 和 9岁的男孩子,如果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所说的证词,有用吗?会被采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因此只要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证,14岁的女孩 和 9岁的男孩子,如果是正常的孩子,在现今社会一般都能够描述、表达自己所看到听到的事实情况,可以作证。至于是否能够被法院采纳,就要看他们证明的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