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人于外地人家庭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58:00
先说一下我的家庭状况:
我是上海人,亲身父亲母亲都是.
我的亲身父亲于母亲在我12岁时离婚,我被分配给父亲.
现在父亲和我父亲同居的女人(我称为阿姨)是外来人口,据我了解还没有结婚,在3月前生下一男婴.
我想请问的是:
这个男婴和阿姨是否会得到上海户口?
这个男婴和阿姨是否会得到我家的财产(也就是跟我抢财产)
如果需要补充一些具体内容可以提出!谢谢!

会!!他最终会因为<婚姻法>规定,享有继承的权利,因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有结婚的婚姻的关系存在,属于你的继母和弟弟.所以呢!他有这个权利,不过你父亲立遗族的时候没有的话,在继承法中就不会继承了

没结婚分个JB 不过你老头要是立遗嘱的话那就另外了

男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