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藏爆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36:28
舅舅有一个矿山
但是爆破证已经过期(到2006年)
但是还在继续使用爆药
现在公安局正在调查呢
有什么办法能使罪名不成立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不论是上述何种情况,凡涉及枪支、弹药的上述行为规定为犯罪的,相应涉及爆炸物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在条文表述上是统一的。然而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只涉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构成犯罪的规定,对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任何文字表述,所以非法持有炸药的罪名应该是不能成立的。
另,非法持有炸药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估计是罚款和拘留几天,所以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