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办事处是不是也要注册公司和纳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01:32
请教高手:
我这边是南京,有个山东的中外合资的公司在南京设立了办事处,那么南京的办事处是不是还要向工商局注册登记和纳税?NOT copy.3Q.请详细点.对这方面我是菜鸟.如果还要注册和纳税的话,是不是就和注册公司一样了,如果是真的是这样.那我到底还是另注册公司还是直接在山东中外合资公司的名字后直接加办事处就得了.例:***公司南京办事处.到底哪个划算??还有就是南京是江苏的省会,那么我又想在苏州(是属于江苏省管辖的,非省会)设立办事处,那又该如何操作??还是一样的吧.呵呵...
可这是个中澳(中国\澳大利亚)合资的呀.过外的是代表处?国内的是办事处?那合一下,又是什么处呢?的确,是不能经营的,只能做为联络用.

根据最新的公司登记条例,工商局已经不受理办事处的登记了。如果需要的话就在南京设立一个分公司吧。具体程序:山东当地工商局开立核准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件---南京工商局办理分公司登记---办组织机构代码----公章、财务章-----南京当地国地税办理国地税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有的地方即使是没有进出口业务也必须在海关登记)然后就去银行开基本账户纳税账户就可以了。

可这是个中澳(中国\澳大利亚)合资的呀.过外的是代表处?国内的是办事处?那合一下,又是什么处呢?的确,是不能经营的,只能做为联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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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外方一定要是一个法人实体才能和国内的公司合资在中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楼主去查一下你们山东合资公司的相关证件(如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方一定是以公司的名义与国内公司合资的。

办理项目: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
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外国(地区)企业或经济组织

申办手续:

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原件);
2、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4、境外企业的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5、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任命书及其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6、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
7、其他有关材料。
延期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原件);
2、批准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申请报告和工作小结(原件);
4、原登记证(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