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好朋友遇到法律上的一个问题,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2:44:18
一个是婶婶一个是伯伯,婶婶出手打了伯伯几个耳光,伯伯忍无可忍回应了婶婶一个耳光,没想到两个人为此都进了医院,本来事情和平解决就可以了!可是那个婶婶一定要对方进行各个方面的赔偿,什么务工费6000,她说1000一个月,六个月就是6000,还有营养费3000,医疗费6000多,总共加起来2万多!还说要把对方抓进去坐牢!我们很想知道应该怎样处理此事情!请求帮助!!!!谢谢!

这个不好说,
1、要坚定伤,如果没有伤不会赔的那么多。
2、要有工资证明,每个月1000可能要6个月(大概)的工资单
3、都是自己人何必

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案情:
一、如果只是打打小架,而没有造成丧失听觉,那么坐牢是基本不可能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要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才能构成,最少也要是个轻伤,所以,根据你所说的,只要那一耳光没有造成你婶婶听觉失灵,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也不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强迫超体力劳动、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你婶婶没有提出证据证明经常有以上情况发生,而只是这一次被打了的话,则法官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日常生活中的小磨擦,不会受理。
三、她们如果没有离婚的话,则她们的财产是共有的,你婶婶的钱也就是你伯伯的,换句话说,赔给你婶婶的钱也就是她自己钱,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综上所述,这只不过是家庭内部纠纷,打这个官司似乎没有意义,就是叫你伯伯去给婶婶道个歉也就完了。
如果你婶婶是个很喜欢闹事的人的话,就让你的伯伯这样回答她:
你打我,那么我的人身权就是在受损害,我还手,是为了保护我合法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正当防卫”,如果我没有把你打死打残,打聋打瞎,那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案情:
一、如果只是打打小架,而没有造成丧失听觉,那么坐牢是基本不可能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要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才能构成,最少也要是个轻伤,所以,根据你所说的,只要那一耳光没有造成你婶婶听觉失灵,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也不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强迫超体力劳动、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你婶婶没有提出证据证明经常有以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