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的视频或者被录制的音频能否作为证据进行诉讼活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6:43:26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这样的证据今后也一样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其实,无论什么证据,如果按照楼上的仁兄的意思,都多少有侵犯对方的行为,或者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这很正常。既然你要调查对方,总不可能敲锣打鼓的告诉对方你在调查他。

所以,只要是真实的、可信的,与你所要主张的权利符合的证据,在法律允许的一定范围下的,皆可采纳。

不过呢,关于视频、音频证据,相关的法律的确不够健全,但最起码视频不能太模糊,而且最好要能够看到当事人的正脸全部特征。(国内的法律可能对此不是很严格,美国的是这样,如果看不到当事人的正脸,哪怕有1万个人说这就是他也不能作为证据)关于音频证据相对来说个人觉得要容易成立的多,但需要提前作出鉴定,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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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说的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你可以去司法考试吧去发帖子,这帮考法律的会很乐意为你详细解答的。可可可可~~~

当然可以。
不过我认为你想问的是这样的证据是否会被法院采信。
一般来说,经过技术鉴定后,为非合成的多媒体资料是会被法院采信的,最常见的“第三者”案件,大多数法院都肯定了这样的证据。
不过,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我相信这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证据,这种侵权行为的产物,不会再有证据效力了,它本身就是违法的。

是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证据合法原则,只要证据不是在进犯他人隐私情况下获取的,可以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