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2003版通行证,如何申请赴港签注?需要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23:52

办理赴港、澳探亲签注指南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居民的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或者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申办手续:

1、需本人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并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上要求贴本人近期免冠彩照并由派出所在上盖骑缝章)。

2、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2张(相片背景为白色,大小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3、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4、交验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是指

(1)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主要社会关系的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配偶需要提交结婚证;

(4)儿童申请需提交医学出生证明。

5、被探望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6、申请随同配偶、父母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亲属的,一般要求与配偶或父母同时申请;若不能同时申请的,需交验配偶或父母持有的有效探亲签注。

7、原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请一并上交。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注:公安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由委托方出具的委托书,交验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