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数的进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23:07
去年7月1日发生的机动车和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我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有受伤住院,并且已于去年8月份出院,我已垫付医药费2万多元,对方只付了3000元左右,由于当时按交警的调解赔偿,对方还要补钱给我们,所以对方没有签结案书。现在对方也没有起诉我们,我可以怎样做?是不是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赔了以后,对方再起诉我们时怎么办?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他返还你多付的费用。

即使对方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你可以获得法院的裁决书。

这样你可以凭有关材料到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你手里应该有垫付医疗费的手续吧,如果没有,抓紧看看交警能否出示证明,或者你要求对方签署收条。

你应该抓紧办理,否则保险报销更麻烦!

“徐州”说得对,再补充一点,处理完了你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凭你现在手头的东西,保险公司顶多赔你70%,你肯定吃亏。建议你去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当面询问一下,最好找相熟的内部人员。伤人的赔案一般理赔起来比较复杂,交警裁决书和调解书上的措词都会影响赔款的多少,你最好先弄清楚怎么赔,再与交警协商怎么写。

找律师把



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