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20:20
我是海南人。1978年在海南参加工作的,1992。1月至2006年12月买了养老保险金。

海南今年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里面提到了个特殊调整——按缴费每满一年(视同缴费的限)每月补助一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请问我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怎么算的?我一年里能够得到多少特殊养老金?

78-90为视同交费年限..到92年之前,需要补交...

且..78-90这期间你参加工作,要按视同交费的规定确认..比如有招工手续等,在档案里..提档案到社保局审查.如果是临聘人员,各地政策不一..需要具体咨询..

假设你78-90为视同交费年限,到今,你合计视同缴费年限为13+15=28年..如果自己把那两年补交了,则就总的视同缴费年限为30年.

于是你以后领的时候,按1元/1年的规定,你每月将多领30元..建议你补交了.两年虽然不多..

但很多调资标准经常恰好顶到视同缴费年限30年这里.比如视同缴费年限30以上的加**元,30年以下一般不加//少了这两年,你可就吃亏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视同缴费年限不算缴费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实际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视作已经缴费的年限。因为职工没有缴费,也就不存在计算缴费基数的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
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按照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计算的,计算公示如下: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1%;
二、过渡性养老金
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个人账户没有储存额,也就那样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了公平,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重庆市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4%(计算系数)。

78年到92年都是同缴费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