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出生四天后在医院死亡。请问如何得到法律依据解决?是否有相关案例,或国家法律条文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5:19:51
我哥和嫂子结婚快一年时间,怀胎十月总算盼到小孩出生的这天。平常从不间段的做孕检一切都属正常。但小孩生下来后确有多种病证,且医院未做任何措施,小孩子有明显异常眼睛内出现去找医生时半天找不到人,十多分钟找到后还说没事,因此造成延误治疗时间,小孩出生四天后死亡。现在他们也不知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向不负责任的医院进行索赔!医院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在这里希望大家帮忙!十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大家再级个步骤,比如是否先和医院协商解决,还是直接提交民事诉讼。如果医院协商不成,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该走那些程序,需要搜集哪些证据。在武汉是否有法律缓助或者是律师事务所可以办理此类案件。有的话可否提供一些资料。一般这类案子要求赔偿多少才算合适?他们花了五千多块了。谢谢大家热心的回答!

很难阿,你们保留证据了吗?如果有证据比如诊断书用药量或者孩子的出生检查报告什么的有力证据还可以争一争,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很难。
亲身经历告诉你,我家当时一位亲戚很明显死于诊断错误,而且证据都在第一时间拿到了,结果官司是赢了可是也只拿到2万元赔偿金。全家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却很大很大,还累病了一个人。
看你怎么想了,认为值,想讨个说法就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