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界朋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50:04
老板让我和一印刷厂业务经理个人签的合同(因属犯罪行为,故没加盖公章),印了价值100万的盗版书,合同后面有老板的亲笔委托文字和他的签名,内容大意为:背面合同为他委托我签署,若有责任由他负责。这样司法机关查办,我会有刑事责任吗?多大责?
请问明与不明此行为是否违法,我说了公安能信吗?老板要是咬定我知道该怎么办?

有犯罪行为.第一,你明明知道这是盗版的行为,你还敢印,有参与行为.
第二,只要这100万的书没有给公安机关查处,你就没有罪.我原来打算做盗版的,可是10万以下的好说点.
100万属于重大犯罪了.

如你不明知此行为违法,则你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