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业地方冒充部队领导签字该如何追究其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59:04
某人1992年由山东平度应征入伍到河南商丘,自称其间伪造考学档案并顺利升职为司务长,于1997年毕业分入原潍坊某师(现为旅,已搬迁)至2004年,同年8月又冒充部队首长签字将人事档案为自己由正连提升为副营,顺利转入某区武装部,2007年3月正式进入某区公安局成了一个刑警,请问这种人如何追究他的责任?有没有笔迹鉴定可以治他的罪,清除这个进入警察队伍的败类?

如果有证据表明这些都是事实,那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时间跨度大,涉及地方多,且是他自己说的,也不排除他是自我吹嘘.他的行为还没有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现在要治他的罪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