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电动车丢失了,治安管理人员是否要负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30:48
我今天中午上楼休息,电动车停在楼梯间,三层锁再加报警器,楼梯就在治安管理部后面,不到50米,我们每个月没人还交5元的治安管理费,请问,电动车丢了他们是否要负责任,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谢谢大家
我的停车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而且在这住的两年期间,自行车丢过5辆,那些都觉得便宜每当回事,现在电动车也丢了,好伤心啊,我的发票什么的都还在。如果说民事诉讼的话我以哪一条诉讼他们呢?我们交的治安费是不是可以担保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主要是看保安是不是有看车的义务。这停车位的地是不是归商店所有或管理,并且是不是很明确地把车交给了保安看管。如果不是,则商店无责任。

民事诉讼他们!

你的电动车是合法的吗~~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