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香港小姐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有什么限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52:47
报名表格是什么样的?我要的是标准答案

1.1.参加者於1月1日时必须是17至30岁
1.2.参加者必须未婚
1.3.参加者必须未曾怀孕
1.4.参加者必须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
1.5.参加者必须没有案底

参赛者必需拥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是在香港出生

香港小姐选举的口号是「美貌与智慧并重」。参赛者必需拥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是在香港出生。港姐竞选每年都吸引不少香港及海外佳丽参选,传统上在近千名报名人中挑选20人参赛者,参加电视直播的准决赛,再筛选12位进入总决赛,但近年已改变制作方针,取消准决赛阶段而直接进行决赛。多年以来,不少参加香港小姐选举的佳丽一夜成名,或进入娱乐圈成为万众注目的明星,或嫁入豪门跻身社会名流。

香港小姐(简称港姐)是香港最大型的选美活动,於1946年开始出现,原由私人机构在酒店举办。直至1973年,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开始举办每年一度的香港小姐选举,之后才统一由无线电视举办。而在1973年的过渡期更出现两位香港小姐,分别是「香港东方选美会」选出的狄波拉和无线电视选出的孙泳恩。

除冠、亚、季军外,历届香港小姐选举设有不同奖项:

1973年,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举办第一届香港小姐选举,设冠军、亚军、季军、第4名及第5名

1975年,取消第4名及第5名,增设「最上镜小姐」奖至今

1976年,增设「友谊小姐」奖,1988-92年改称为「最受佳丽欢迎奖」,1993-96年改为「最受传播媒介欢迎奖」

1981-86年,设「青春小姐」奖

1986年,设「才华小姐」奖

1987年至今,设「国际亲善小姐」奖

1989年,设「最佳泳衣演绎奖」

1991年,设「最佳谈吐幽默奖」

1992年,设「20周年金辉大奖」

1993年,设「最具演艺潜质奖」、「最具美丽相中人」

1995年,设「标准体态奖」

1996年,设「才艺小姐」奖

1997年,设「东方美态大奖」、「都会魅力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