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被怎样对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14:13
我朋友因盗窃了一部手机,数额给算了2000多元,他是初次违法,赃物已经归还失主了。他不是我们本地人,但是在我们这里居住,会因为他不是我们本地人而区别对待吗?警察要他掏出钱来摆平,他没钱拿出来。结果他被刑拘了16天后被逮捕了,现在已经被羁押了30多天了。近日最高检关于起诉于不起诉的新司法解释中提到初犯和轻微犯罪不起诉。请教明白人,象我朋友这样情况,会被起诉判刑吗?如不被起诉,会释放吗?
他是因为连续丢失了两部手机,在去商场购物时,看见一部手机放在那里无人看管,才拿走的,第二天他去那个商场换物品时,被失主发现,叫来警察说他盗窃的!办案的警察根失主认识!警察要他掏出钱来摆平,他没钱拿出来。结果办案的派出所副所长就对他说非得把他办了!他本人不是本地人也没工作,是初犯!当时就把手机还给失主了!
我也接触过盗窃摩托车和手机的,都是前脚抓进去后脚就满大街溜达。我不明白是不是只要有钱给警察就什么事儿都没有?犯罪的大小是不是警察说了算的?只要你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小事也变大事了?
他被带到派出所后,我本人去了,办案警察对我说,本来见他可怜,让他再掏些钱出来(至于这些钱是给谁就不得而知了)就从轻处理,可他拒绝。原本的治安案件就变成刑事案件了。

一部手机不会那么严重。广州深圳等地,丢手机根本不备案,你打110,他搪塞一下就完了。

我是民警,给你解答,近日最高检关于起诉于不起诉的新司法解释中提到初犯和轻微犯罪不起诉的新闻,我们也注意到了,但是,我承认我们还没实践过这个新的司法解释,我记得除了初犯和轻微犯罪不起诉的条件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出于生活所迫,您的朋友可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如果具备就有可能享受到,出于保障他个人权益,您可以为他聘请律师,如果不起诉就有释放的可能,具体处理请联系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
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但是他本人不是本地人也没工作是不是新的司法解释中生活所迫的现实条件,只能由检察院考虑了,但是这样说,如果以不是是本地人在本地也没工作来确认是生活所迫恐怕,各地外来人口都有了盗窃作案的条件了,我想检察院不是这样认定的,至少,在我所在的深圳,这不可能,因为这里90%以上是外来人口,工作也不稳定,这个司法解释还有待各地界定,不过这个司法解释估计已经到达各级检察院了,你可以详细向当地检察院咨询,你说的那些估计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的,就算我们心里知道是那个人偷车,没证据也拘留不了,现在办案已经没有提成了,你说的满足胃口的事,根本就不存在,请相信法律,相信证据,您的朋友要知道是人脏并获,自然是有证据可以拘留处理的。
您所说的情况不论是怎样的,应该说,民警帮助您的朋友进行了主动退脏劝说,这对与他的未来量刑处罚有好处,本案定性为什么案件还需要您自己再了解一下当地刑事案件受理和立案标准,看您朋友盗窃金额是否达到,如果已经达到立刑事案件就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