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上生效日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31:40
我的户口迁移证上写:2007年7月1日签发,2007年8月1日生效.
我今年7月1日大学毕业户口从学校迁出,但是由于有变动,我要2008年9月1日才能去迁入地登记.现在已经过了8月1日,我还没去迁入地址报到,我会不会被打回原籍/出生地,还是打回原来的大学?或者变成了黑人?
我明年去迁入地址报到的时候,这张迁移证还有没有效?
如果2008年9月,也就是一年后,我去报到当地不接收我,为了避免要回原学校重新办手续开证明,我能不能把户口暂时托管当地人才市场,等过几年研究生毕业再迁回原籍?
我可不可以改变主意,不到迁移证上的接收地址落户,直接把户口转回老家?这样要办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证注明的有效期一般是一个月,但是执行时如果超期时间短公安机关通常还是会受理的。何谓超期时间短?各地掌握不尽相同,但大多数是一个季度之内。所以您不会被打回原籍/出生地,打回原来的大学、或者变成了黑人。

至于时间再长,也就是一年后会出现什么情况,现在不知道那时候会有什么变化,所以我我无法给您一个简单的答案。我对您说的有两句话,一是能早办就不要拖,户口不落有很多事不方便;二是一定要保管好您的户口迁移证,万一短时间内您办不了,可以拿着您的迁移证回去申请更改时间嘛!

补充:户口暂时托管当地人才市场,只是代管不是落户。何必多次一举呢!

没有效了,去办过吧... 或者你去问一下当地的派出所吧,这样一来安全一点!!

我只知道不会变成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