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关于辞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01:15
我是2006年9月份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合同中关于我方单方中止合同的条款要求如果我方违约,需交纳违约金,和培训费。(从上班到现在没有任何外出培训,正常工作,但是参加过几次公司自愿的新产品使用知识介绍)
合同中注明给正式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但是由于个人原因我想中止合同
公司提出要交纳培训费,和退还各个由公司交纳部分的保险金(合同没有提及)
请问,培训费和退还保险金是否合理?
另外,劳动合同是否应该一式两份 ,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如果不合理我需要取得什么证据,具体怎样操作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谢谢个位专家

劳动合同当然要一式两份啦
你没有可以通过在公司工作的同事证明你期间在公司工作过
并且领有工资来证明
合同没有提及的保险金你可以拒绝交纳该费用
至于所说的培训费
你也可以采证在你进公司进行劳动工作这段时间并没有参加任何具有培训性的活动来证明,这样也可以不用交纳该费用
当然,采证必须要有司法机关来做,公民是没有进行司法调查的
详细信息建议还是去咨询律师,又或者去劳工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