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知县、知府、太守这些官位相当于现代的什么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25:18

不好对比,每个朝代对知县、知府、太守定义都不同

简单的说:知县-县长,知府-市长,太守-市长(兼市军区司令)

太守这个官职多见与汉唐时期,明清就不设太守了,官员树是巡抚-知府-知县(分别对应省-郡-县)

知县、知府、太守的官职因时间不同有变化, 有的知县只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区(镇长)如清朝时的湖广黄洲府广水县.籍记地:不过百里,民不到五千. 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广水镇 一般大,而有的知县则相当于现在的省部长,如秦时整个闽越之地(粤.桂,闽.赣一部)才分为一府俩县,番禺县令赵佗的管辖之地可比现在的一个县大多了.
而汉时的太守所辖略等于现今一省之地.
但总的来说.旧时的知县.知府,太守管辖之地都大于现今的县.地.省(个别除外)

所以一般来说,古时的县令多数相当于现在的大县书记,且军,政.法一把抓. 权利大于当今的县委书记.知府.太守也是如此,都比今要略高出半级

知县相当于县长兼基层法院院长。
知府和太守相当于市长兼中级法院院长。

知县-县长,知府-市长,太守-市长,且军、政、法一把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