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对付老板是不是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14:34
我在一家刚成立不到6个月的电子公司做部门经理,上个月我和老总口头谈的工资是底薪1500加1.5%的提成,为了证明我是有能力的,我答应了.
高兴的是,上个月我在网上联系了一家20万的定单,按道理说我应该拿4500的,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老板改口了,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就发给我900,我跟他谈,他说900已经对你来说够多了…………我实在忍无可忍了,他这样分明是把我当傻瓜,变相侵害了我的利益!!、
备注:我是做电子商务的,而且我用的还是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的笔记本电脑坏了,还是我自己掏钱修的,花了我570元啊.公司也不报销.公司状态也不好.,目前亏了100万了.
我没有签定合同.关键是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不想离开..我是一个应届的毕业生。
如果我继续呆在这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希望您从这个角度出发.
(这家公司是小公司,我签的那个客户定单是长期合作的,或许老板认为我现在没什么价值了,想用这种方法让我无法接受,变相抄我鱿鱼。
律师,请问,1.我如果老板对我的情况告诉我开发的这个客户,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这样我犯法吗?老板告我的话,我怎么办?
2。我虽然没有签定合同,但是我有证据证明我和他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还有,老板让我伪造产品认证书,用邮箱发给别的客户公司,这是一种商业欺诈,我保存了邮件。我可以威胁他然后拿到属于自己的报酬吗?
我该怎么办,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期待朋友们的回复!最好是专业人士……
非常感谢

1.我如果老板对我的情况告诉我开发的这个客户,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这样我犯法吗?老板告我的话,我怎么办?
:如果是事实,则没有什么问题
2。我虽然没有签定合同,但是我有证据证明我和他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还有,老板让我伪造产品认证书,用邮箱发给别的客户公司,这是一种商业欺诈,我保存了邮件。我可以威胁他然后拿到属于自己的报酬吗?
:不能以此威胁,应该提供有关证据证明你与老板间的约定,这样可要求对方按约定执行。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诉讼。有关证据情况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并不违法。因为你只是如实反映了情况,并无泄露厂商机密。他没有理由告你。
2.可以,但要婉转提出,使他知难而退。

1、你的行为不违法,但要掌握公布的尺度。
2、在你与公司无劳动合同,因此你主张的业务提成可能无法实现,你所说的有公司的内部情况作为要胁,如主张的是自已的合法权益,则不构成犯罪或违法,如果寻求不当利益,则构成敲诈勒索行为,会受到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关系的,除非你们老板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你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