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起诉离婚,起诉当天男方将房证改到女方名下,女方是否应得这份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11:21
我朋友刚结婚两个月,但因性格不合要离婚.起诉当天男方将房证改到女方名下,这个房子是男方买的,现在房证是女方名.法院初次调节时双方同意一人一半,已签字.但后来男方反悔,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分一半给女方了.女方是否能得到补偿
?能得多少?
不应以房证为证据吗? 房证不能证明所有权吗?有懂法的帮帮忙,解释一下.
男方说是为挽救婚姻才将房证过户到女方名下,不生效吗? 男方没有神经问题.双方同时去房产局以夫妻名义过的户.
婚后在男方的要求下,女方停薪留职五年,可否争取到经济赔偿..

女方能得到补偿 ,一人一半

1.即便男女共同生活100年,婚前个人财产仍旧是个人的,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是证明所有权的证明,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就不可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更何况男方是为了不离婚而故意把房产过户到了女方名下;
3.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不能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4.女方如果离婚后没有住所的话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帮助款.其他的没什么.

房产证是证据房屋所有权的主要依据,但如果男方确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婚前购买,结婚七年内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

房子是若是男方婚前自己购买的,应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该归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