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的借款欠条,夫妻有一方不在场,这个欠条是否算是共同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0:44:12
我姑姑和她丈夫打离婚,她丈夫找人打了一个2万元的假欠条,欠条上的欠款人的签名只有她丈夫的,请问这个欠条在法律上生效吗/如果生效我姑姑是否也要承担这笔债务?(需要补充的是事实上根本就没有这笔债务)

按照最新的一个案例,申报上登过,男女双方因为男方家父母的干涉最终离婚,离婚后男方家出示了一张25万的借条,说是小夫妻买房子时候问男方父母借的,实际不存在借的问题,但是男方包括男方父母坚持女方知情并且参于了借款,欠条上只有男方的签名,没有女方,最终法院判决这个是夫妻共同承担债务,要女方连带支付(其实就是男方不甘心分一半房子给女房想出的坏招)

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证明这个欠款的真实性并且证明你姑姑是知情的,这个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也就是一半

这不是打不打欠条的事,而是到底有没有借钱的事,如果借钱,那么欠条有效,如果不是借钱,那到是有点难办,因为为什么要打这个欠条呢?

没债务还给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