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法院判决书对第一责任人没作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24:44
朋友被一辆的士撞伤,朋友协商索赔不成,就将的士司机、的士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最后,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了的士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却没有判决的士司机赔偿(只在判决书开头提了一下的士司机的名字,结尾列出具体赔偿金额时却没有写到的士司机)。朋友对赔偿金额已满意,所以也不打算上诉,但法院的判决书没对第一责任人(第一被告)作出判决是合理或正常的吗?

司机是出租车公司的职员,其在履行职位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当由公司承担,司机本人是不对外承担责任的,法院判决没有问题。

职务行为是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法院没有判错,职务侵权有职员的雇佣单位承担责任。故赔偿的主体是的士公司,不过的士公司会找肇事的士司机追偿的。

的士司机与的士公司是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也可以说是雇佣关系,所以,法院判决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