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时间内将我的一位同事面部擦伤,缝了8针,现在他想报工伤,那么我的责任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16:00
我在工作时间内,按工作时间内用的工具,从列车上向西方(无人方向)推下,但因工具手杆太长,落下后,向北方弹起,将车尾部人员一共是4人,其中3人躲开,将一人擦伤,面部造成两个口子,额头一个缝了2针,面郏一个6针,一共缝了8针,当时送到医院,缝合说头晕,回家后,晚上说恶心,住进医院检查CT,没有任何毛病,患者头晕。第二天下午对脑部做了核磁共震,检查结果为,脑血栓前兆,现在他想报工伤,请问这样的受伤算是工伤吧,那么我算是第一责任人吗?我的责任又是多少?如果他想报工伤,按那一种报?是否能报成?

若你是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工具的,那你的同事就属工伤了,主要责任应该由公司负责.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所以应先确定是否属工伤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