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交通法了吗(替朋友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5:57:50
我的朋友和了点酒,骑摩托车有些快,突然,一个女的拐了过来,两个人都倒了。我的朋友把胳膊给伤了,而那个女的没伤着。朋友说:"我扶起来我的车子就给你扶。而那个女的起来就打电话叫人,朋友见势不妙就走了,第二天,那女的就找上公司来了,请问我朋友有罪吗?

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但还不构成犯罪;
  但你的朋友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节,这是犯罪;不过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法院支持犯罪成立的可能几乎不存在。(有否证据、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你朋友有错在先,认真道个歉,赔偿的事情好好协商吧。

  你朋友有两点做错了
  1.喝酒后不要碰车子,会害死人。
  2.对方打电话就害拍逃走,当时有很多种处理方式,一走了之肯定不对,还真怕对方打死你不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