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合同和维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2:42:06
我刚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的物业费1000多元,在买房的时候我与原房主签个合同,合同上写的是原房主所欠1000元物业费与我无关,但我现在到物业去交钱,物业却不收,让我把原来的钱补上.我跟物业说明情况后物业的负责人说这是我们俩私签的合同,无效!请教一下,这个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1.首先负责任的告诉你,把合同收好,物业的说法是站在他们自己的立场上考虑的,这是你的凭证,拿到司法部门就有效.

2.其次,与原房主协商并说明情况,如果他态度坚决可以采取到他单位找他的办法,(他不会不要脸吧?)没有效果的话可以在他单位打110电话,给他造成影响和压力同时也能协调这件事.

3.如果你不愿意当面做也可以找一个事物所请律师发律师函,请注意:不是起诉是发律师函,吓唬吓唬他先.

4.你手里有任何可以牵制他的条件的话就不用我再多说啦.

5.祝你顺利!!!

这只能说是中介当初没有操作好而产生的问题。一般中介都会过户完毕后压房东5000元的物业交接费,就是怕房东收了全款后就什么都不理了,等房东和客户把所有费用都接清了才把剩余的钱交给房东。
如果房东打死也不交那1000元的物管费,要不你自己认了,要不就找中介叫他们帮你协调。实在没的办法,你不怕麻烦又很闲的话,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进行起诉协调。

拿合同和物业单找原房主

通过中介公司买的吗?找中介公司去```
不是的话,只能找房主去了~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