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应如何做才能事后受法律保护,能有效的防止合伙人的不利行为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01:37
我和朋友合伙在做一些生意,但目前还未成立公司.业务所产生的资金都是转在"以朋友的身份证"开立的一张卡上的,因为是朋友,我们在合伙开始之初就没有定立任何的协约或说明.均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现在我还是想完善一些东西,怕出现万一的情况.(确实这种钱在某一个人手上,实在不太公平.银行方面又没有任何可以两人控一张卡的方式.)
我想是否有一种协约可以抑制这种情况的发生呢?至少说,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后,我能通过这个签的协约起诉,能受法律保护呢?
请懂行的朋友们,指点一下.谢谢.
我就想问,做一份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债权债务的屡行.这样会在”万一”发生时,有能一定的法律效应吗?也就是当对方抱款跑路时,我能凭协议起诉对方偿还我的损失吗?谢谢各位了,一定要帮我出主意.

合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上有债务清偿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全部合伙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规定限于内部.对外,合伙人全部承担责任,内部可以进行追偿.
合伙人对合伙期间的债务的,即使退出合伙,即使也按合伙协议里约定的比例承担了债务比例,仍应对合伙期间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个人建议尽量减少合伙这样的经营模式,合伙人是以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负责的,目前我认为国内采用合伙经营模式的经营组织正在减少,随新<公司法>对个人公司和公司注册资本的降低,我建议你采用上述模式.

他控制卡,你控制密码。

两个人控制一张卡不太可能。
或许一人持卡,一人持折,都可以查看知情权会好一些。

还是先想办法做一份比较完善的协议吧,有了问题也好确定权利义务。

这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合伙要承担的是无限连带的责任,所以,合伙是人合性质的,你只能做的是,起草一个完善的合伙协议,剩下的就只能祈祷上天你没有看错人了。

另,即使你们的合伙协议里规定了明确的权利义务,也是不能拿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