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快乐原则”说?知道的各哦说说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17:25

许多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早已发现,人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趋乐避苦所致。弗洛伊德把这种理论归入他的无意识理论里去,但改变了其重心。他说,整个精神机关的基本促进动力,来自没有得到满足的愿望或者没有得到平息的激动——一个释放由此而产生的未满足感(不快)的愿望,从而消解紧张,得到快乐。在早期,弗洛伊德把它叫做“不快乐原则”,可后来重新命名为“快乐原则”,这个标签后来成为心理学词汇的一部分。

“快乐和不快乐原则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中是最基本的概念,”琼斯说。“它自动调节精神贯注的过程。”“精神贯注”在弗洛伊德的写作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术语,这个词是标准版的译者詹姆斯·斯特雷奇根据弗洛伊德所用的Besetzung这个德语词改制的,原来的意思是“全神贯注”或者“充满”,弗洛伊德用这个词表示“精神能量的装载”,或者,按后来的说法,是“情感投入”。

饥饿是一个典型的愿望。当原初思想(想象食物,梦见食物)不能达成画饼充饥的效果时,二级过程思维便会接过驱除苦痛的任务,会神贯注或者精神能量会被转移到现实世界的活动上去,如购买食物,烧制食品等,这些活动过一阵子就能排除饥饿感,并带来轻松快乐。因此,原初过程是按快乐原则来行事的,而二级过程是按现实原则行事的。可是,如弗洛伊德后来所补充的那样:

用现实原则来替代快乐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去掉快乐原则,而是它的防护。一种暂时的快乐,由于其结果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愿望的那些结果),会被放弃掉,可只是为了便于顺着这个新的路径在稍后一点的时间里获取确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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