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祝,进来帮个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03:54
别人借了我妈1万元钱,谢了借条,只签了名字, 名字他好象写的不是他本人的名字, 是同音字,当时借钱写借条有一人在场作证,后来那个人死赖着说借的钱已经还了, 请问这打官司可以打赢吗 钱可以要回吗
可是借条上面他写的不是他的名字 是同音字
借条是我妈妈写的 他签的名字

1、在司法实践中,人证的证明力非常低,我们没有建立严格的证人制度,证人说谎的可能性非常高,对方完全可能找出十个证人证明他没写过借条。
2、看对方是否够聪明了,如果他咬死没借过钱,那你麻烦些,需要做笔迹鉴定,但也不是很麻烦。如果他不聪明,承认借过钱但咬死已经还了,那太简单了,法院会要求他提供已经还过钱的证据,没证据就认定他没还钱。
3、要注意,官司打赢和要回钱是两回事,官司赢是第一步,你第二步还得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真是穷人,那只好等他有钱再还你,没任何办法,文明社会是不允许以身或以劳力抵债的。

找律师 。
可以赢的 既然有人作证是他写的 他借的 他又不是写自己的名字 不还钱 明显有诈欺嫌疑了。借条又没被他拿走

借条在就不怕!

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写错别字不一定败诉。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

第一,有人证,第二,借条可以做笔记鉴定
所以应该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