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办卫生许可证怎么办吗?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50:27
我要在辽宁辽中开药店,请朋友们帮个忙!
谢谢大家的回答,我也是帮一位刚认识的网友问的,真不知道该给谁分,好为难!
还是先入为主吧,因为大家答的都很好,在这里谢谢大家了,希望没有得到分的多多谅解.抱歉了

一、申请与受理
1、《辽宁省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份;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1份;
5、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资料、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1份;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1份;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1份;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10、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字和签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需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和签章。
岗位责任人:各分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国家标准、食品企业卫生规范GB14881-94,GB17405-98岗位责任人: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