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人犯罪不用坐牢吗?我把所有积分奉献求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28:07
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给予解答。有个乙肝病人滋事致我和朋友重伤,现在不知什么原因,公安部门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人给放了。我们差点丢了命,至今医药费我们不得分文,家里因为给我们看病花费数万元,而罪犯却逍遥法外。我怎么也想不通怎么回事??
他这样的罪犯有保外就医的条件吗

乙肝病人犯罪后依法要由监狱收押改造,监狱收押体检时,对于其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可能是这样,他的家属给他申请了取保候审或者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这两者都是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没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及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为你的条件没有给足,我无法进一步说明。
还有,我想问一下,关于这个乙肝病人伤害你们的案件,公安部门有没有立案侦查?现在案件的情况发展到哪一步了?有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你所说的重伤是到什么程度?
保外就医是在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时适用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措施,不同于审判前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审判前,法律上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后称之为犯罪分子。他如果在判处刑罚后却有必要就医的监狱会给与他保外就医的条件。
喂喂喂,哪个法律援助的,哪条法律规定“只有”严重疾病才能采取取保候审了?看看法条,那是应当逮捕,但是有严重疾病的!这个乙肝病人连受害人都说他是滋事,他的主观上可能并没有太大恶性,而且这个“重伤害”也不是经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出来的,怎么就不能取保候审呢?要注意法律适用的条件,毕竟那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怎么能没有经过严格审查就轻易适用呢?

你好!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乙肝病人不用坐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规定,只有严重疾病才能采取取保候审或者保外就医,乙肝病人只要病情不严重,就不能搞取保候审!

你完全可以到法律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