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55:37
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但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对吗?如果对,我对原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不太理解。

你说的应该是: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可以选择复议机关或原行政机关做为被告(即对谁的决定不服就告谁)。这个时候复议机关所在地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就都有了管辖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