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会执行房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54:32
交通肇事中,被告人的财产只有房屋一套,如果被判赔偿被害人相关费用,那么法院在执行中,可否根据被害人的申请采取先予执行?可否采取变卖房屋所得的价款赔偿被害人?

可以不执行,因为房屋属于生活必需

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可以变卖房屋
强制执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