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坚决要离婚,签了不公平的离婚协议,现在对方要告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53:20
和前女友相处了五年,实在没有感情,决定不再一起,但是女友觉得付出太多,一定要跟我结婚,无奈结婚了,协议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互不干涉(口头)但是我坚持不到半年,就决定要离,女方要求签她写的协议书才肯离,要我补偿15万损失费,并承认在结婚期间非法同居,(我在此期间交了新女友,但没有同居),我签了,但是我觉得也亏欠她,没钱只好每月还一千,但是,前女友要我立即还,要不就告我,我离婚协议对我是不是很不利啊?我该怎么办?
离了,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我不该签的也签了,现在只好被牵着鼻子走了,现在就很疑惑,我要是被她告了,就是精神损失费,非得十五万吗?我实在是没这么多钱啊,我两结婚根本就没住在一块,我还跟单身一样,而且打电话就是吵架,我只是想着跟她结婚也算给她个交代,谁知还弄出这些东西来,我应该什么办啊?会连累我爸妈吗?谢谢大家对我的热心解答,希望你们能给我出出主意.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可以签呢,不签的话还可以到法院申请离婚,半年后确定你们确实感情破裂了的话法院会给予判离的,但是你签了那个协议,就算你没做那些事情也算你做了,白纸黑字,如果她要告你,你败诉的机会很大,但是如果你能提供那协议上说的全是假的证明的话,那么还可能挽回

15万你也敢签
佩服你
让他告吧
呵呵
静观其变

你们到底离婚了没有?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了没有?如果还没有离婚,协议没有在民政局备案,那么问题应该不是很大,如果已经离婚,协议也在民政局备案了,那么她要告的话可能对你不是很有利的。

让他告吧 ,在逼迫下签条是无效的,因为违犯了不公平原则

找个好律师吧,不然两人就好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