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期限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37:56
我们公司有份出口退税的核销单由于一些原因现在丢失了,要补办,不过现在已经过了出口日期2个多月了,好像说核销期是3个月的吧,补办的话,说是要一个月,这样如果是补办会不会补出来也是算过期的,还是会从补办出来开始继续算呢?
还有就是如果过期会有什么处理吗?不能退还是会罚款?麻烦有经验的人告知,谢谢了

按照规定,出口核销单收齐时间必须在出口(按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的180天内,如果超出期限,将视同内销征税.而征税的计算方式,要根据你的出口贸易形式来决定,进料对口和一般贸易的视同内销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

可以拨打全国税务统一咨询服务电话12366查询一下。

你可以做延期啊,还可以延期三个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