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辽宁锦州农村的农民。因93年发展我这里占了耕种1.5亩土地得到赔偿8000元。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27:37
当时村委会和个人签了合约。难道就8000元卖了自己吗。没有地叫我们农民怎么生活。

应该是不合理的,土地不能这样买卖的!但锦州这个地方就是这个样子,搞些面子工程,完全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你应该多联系些跟你有同样遭遇的农民去找市里解决问题。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