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档案和户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44:32
您好!我是2007年一名国家统招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我进入了湖北荆州的一家医院,学校把我的档案转过去了,并且给我开了户口迁移证(现在已经过期,在我自己手里),当时只和学校,医院签订了毕业就业协议书(学校说协议书现在实效),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是试用期临时工,现在我因个人问题要辞职,医院要我违约金2000+760(一个月工资).还没有明确答应我交了钱肯定能够拿回档案和注明不接收户口.我的问题是:
1.我应该不应该交钱或者交这么多钱?
2.我的户口并没有迁入医院,户口迁移证在我手里并且已经过了有效期,我如果把户口转在人才中心或者原籍该怎么办?
3.我如何正当的拿到我的档案?(学校和人事局说协议书现在无效)

逐条回答如下:
1、如果你辞职构成违约,当然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的多少看你们的具体约定。但是,违约金归违约金,工资归工资,你试用期内的工资单位一分不能少,更不能扣你的了。
2、如果要转入人才中心或原籍,你可以拿过期的迁入证去试试,一般都可以的。实际中这个并不是很严格。如果不行,可以重新开迁移证。
3、只要你跟单位把违约金等法律问题处理完毕了,医院没有任何理由扣留你的档案。如果扣留,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档案,并且赔偿损失。

1.协议书有没有规定违约金?如有请向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咨询当地法规,如无,则没有必要支付违约金。
2.迁移证有迁往地址,请到迁往地址办理落户。或者向学校申请改派。过期也可以。
3.医院没有权力保存、管理、扣押档案。楼主一开始把档案交到医院就是错误的,档案只能有组织人事部门和有档案管理权的部门进行保管,请找医院领导协商或者向人事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