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 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33:05
如果杀人犯家庭条件极差,没有能力赔偿死者家属,他除了被剥夺生命以外,可否有法律规定,强制使其捐身体器官来获得一些经济补偿来赔偿死者家属?
虽然器官是只能捐献的,但国家和医院总会给捐献者一定的补偿吧?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呢?

没有这种规定。
法律对于器官捐献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必须要捐献者自愿捐献,并且填写捐献书,方可实行捐献。
对于犯罪人家属没有能力赔偿的,法院只能做一定条件的调节,根本不能强制犯罪人卖器官来抵偿你的损失。

这种情况还没有过先例,法律在遵循正义的同时,也会对社会的公序良俗进行考虑。况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规定了嫌疑人以财产进行赔偿,并没有规定可以用身体权补偿。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势必会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争议,我想法院是不愿意冒这种风险的。

今早坐车突然想起来,器官是只能捐献的,捐献就意味着无偿。如果是卖器官,那可是非法行为,法院会作出一个非法判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