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让打王妻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3:28:55
2007年4月20日夜里10点多钟,张女带领韩女、孙男到王家寻衅滋事。孙男把王夫用砖头打得头破血流,韩女殴打王妻。将近12点,110警察把孙男、韩女带走,王家夫妇双双住院。
4月21日,延吉市小营派出所的警察到处边医院作了材料。根据材料,孙男殴打王夫事件成立,孙男被处罚。可是,派出所并没有对韩女作处罚。因为派出所说,只有王妻一人陈述自己被打,韩女本人坚决否定打过王妻,张女也特到派出所作伪证,声称未看见韩女殴打王妻。王妻对此坚决不服。王妻有在医院治疗的病历可证明确实被打过,腹部受挫伤明显,颌骨因受挫伤不能张嘴,4月25做的B超显示腹内盆腔附近有6厘米的暗色游离区,医生看过B超后,要求王妻马上住院,可是王家因手头没有现金,只能作打消炎处置。药费完会由自己借钱垫付。
5月23日,王家向延吉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直到8月13日公安局的复议结果才下来,还是维持派出所的原判。公安局的理由是,王家没有找到人证。8月18日,王妻通过自己的寻访,得知周围的许多居民都知道4月24日打架的事件,并且当时有许多人现场围观,其中民工较多,有几个邻居也看到了打架过程。派出所根本不到现场走访,就下了没有人证的结论,而导致打人的韩女至今逍遥法外。派出所根据王妻提供的人证作了材料,又说当时打架现场有张女和韩女两个外来女人,无法认证是哪个人打了王妻,王妻所找的人证也没有什么用处。
请问,如何才能让打王妻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谁能告诉我,如何才能为冤者伸张正义。
王家因为双双住院,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找人证.由于王家只认识在现场的张女、韩女、孙男,对其他人根本叫不上名字来,也说不出来围观者的姓名,所以在作材料时,材料上显示的只有五个人在现场。王妻找的证人是对面邻居,两家相距不足十米,而且打架时,王家开家灯,走廊上有感应灯,王妻在窗下被打,邻居看到了全过程。王妻通过走访,才知道自己家楼上的邻居也打开窗子从上往下看,看到了全过程。

张女带领韩女、孙男,这说明是共同犯罪.
派出所走访之后,如果无法认定是张女和韩女其中哪一个打人,则张女和韩女负连带责任.
如果派出所不认定案件,那么这种轻微伤害案件可以直接由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现在这社会...

可以直接找证人和证据到法院去申述,也可以到检察院去对公安局的行为提请复议。

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