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被我卖掉了,可是出了事故,我想知道是否由我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7:55:51
摩托车卖给A的时候没有写协议,可是A又卖给了B,B骑车撞了人跑掉了,现在受害者让我赔偿.我是否应该赔偿呢?

你是不知情的,也是不能控制车辆的,也没有利益关系的,所以,不用承担责任,

协商不成,可以让他到法院告你,前段时间,北京的一个案例与

你的情况很像,车主没有任何责任,

这个比较麻烦,如果你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车的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就还是你,如果现车主跑掉了,抓不到时,肯定要追查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你当时又没有写协议,交警肯定查到你的户头上来的,除非你自己找到现车主,还有他必须承认是他出的事故,否则有可以要你赔偿.

如果情况严重,你可以通过请律师去解决.

你可能是不懂还是你糊涂,因为买卖二手车一定要在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还要在当地报纸上登报声明,否则无论到哪个人手里出了事,你都有连带责任。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你不是负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要负主要责任,你只负次要责任(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跑了,受害人肯定要找你赔偿的,但你可以按照交管部门交通事故裁决办理,但赔偿是有一定限度的。(这起事故中,A也有应责任)。

应该是没有 你的手续和买你车的人都办好了就没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