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该怎么办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32:01
张三是一家大型国企的职工,一个月前分得单位住房一套,用电情况一切正常.昨天供电公司上门催交所欠8000多度电的电费,并且提供情况,说是这块电表最后一次购电是在2000年2月份,只买了100度.张三随后找到了在他之前的两个住户,第一个住户是2000年3月开始入住的,二住户都说,在这住时没有买过电,但也没有停过电,其它情况不知道了.请问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住户该交这项费吗?谢谢!
如果要上诉,应该到什么地方上诉?

先要搞清,你电表的户头是谁的,如是单位的,请单位出面解决.如是个人的,如户头还没转给你,供电公司会找原主人的,但你一定要帮到请单位出面解决以尽快解决,虽然你没有任何责任,但如解决不好,供电公司强行停电,你却是受害人!
出这个事,你们个人虽然没有任何责任,但实际上却得到了一定的利,从法律上讲,是"不当得利"供电公司有权要求你们补交的.
如要打官司,供电公司只会认电表户头的主人,如你不是,你就没有权打这个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