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朋友经常骚扰,这种行为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28:16
和女朋友分手3个多月了,现在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她经常给我打手机,因为我想跟她断绝来往,于是就不接她的电话,每天手机上总有十几个未接来电是她打来的。这些都无所谓,大不了换掉手机号码。
更严重的是,她知道我们公司的电话了。每天都往我们公司打电话,由于公司电话没有来电显示,电话来了只能接听,每次听到她的电话我就挂掉,于是她就重拨,最后发展到拨打公司其他员工的分机号码。每天上午下午累计打过来30次以上!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
请问各位,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她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属于什么性质?
分手后她累计向我索要6000元了。
对这种人我实在是不想跟她有任何联系了,钱已经给过了。
但她现在还是不甘心。其实她不断的给我打电话,没有任何事情,完全是骚扰,就是报复,“跟我分手我不会让你好过的”就是这种想法。
由于我们现在分局两地,我在A地,她在B地,如果报警,应该在A地报警还是B地?
至于证据,我已经收集到很多,手机中的短信(上百条都没删),公司电话清单,这些都存在。
除了报警,还有其他好的解决办法或意见吗?
我朋友说不要理她,时间长她自己就会淡忘的,但事实证明这样不行。

据了解,通过发送恶意短信,反复多次对他人进行污辱、骚扰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轻则罚款,重则处以拘留,并罚款。

不过报警有毛用啊, 你认为就一个骚扰人,你们又曾经谈过朋友,属于感情纠葛,警察就会理你?

建议好说好散.

除非,她构成敲诈勒索罪. 你可以收集她索取钱财并威胁你的证据,那触犯法律,就不是拘留罚款的问题了,而是要送进局子里劳改。 但你忍心吗?

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这种事情你认为法律能帮你解决么??

干嘛不接她电话呢? 她要说的话索性一次让她对你说个够啦...
下次兴许就不来烦你了..
再说,你为什么不能听她把要说的话说完呢?
难道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了么?>

什么事情都可以弄清楚.关键是你想不想弄清楚,想不想沟通.

逃避是没有用的....

连个电话都不敢接...
有点鄙视你..

首先你应该搞清楚,她是故意骚扰你,还是真的想找你
一般来说,故意骚扰的会只拨号,响两声,等你正要接时就挂掉.她说话了,你才挂电话的,应该说不是在骚扰你.
你应该接她的电话,并约她见个面,把事情好好地说清楚,也许她就不扰你了.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不要成为敌人呀,毕竟你们爱过一场,难到你真忍心让她被拘留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