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也不离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5:04:13
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在年三十因打金花(交底一毛钱)被当地派出所以赌博罪处以十五天拘留和五千元处罚。
请教各懂法人士,这种处罚是否合理,我国对赌博犯罪有何规定。是我国法律本身如此,还是其它原因,随便搞个机关干部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向回答者致谢!!

所谓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的带有财物输赢的非法行为。

构成赌博违法及犯罪,通常要满足:
一、以营利为目的;
二、参赌数额较大;
三、开设赌场或聚众赌博,或赌博为主要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严格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只收取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得以赌博论处。”、“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理的,不得打击、处理,不得以禁赌为名干扰群众的正常文娱活动。”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赌博和群众性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行为,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前者违法,后者是正常的娱乐活动,受法律保护,绝对不可以同样对待。

各地的禁止赌博条例根据公安部的精神,大多把三十元以下的具有少量财产输赢的行为规定为群众性娱乐活动,不认为是赌博。

即使确实有赌博行为,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罚款额度为3000元,因此无论如何5000元的处罚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你反映的情况不属于赌博行为,当地派出所对几个孩子进行处罚是非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处罚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构成赌博罪。 当地派出所严重违法。他们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