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逃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50:36
我正常行驶,桑塔纳2000从我对边过来左转,在我的道上我们撞上了‘中间是双黄线,他算逆行应该是全责任,但是我喝酒了,所以当时122到现场的时候我不在,但是我留下了3个朋友处理这个问题,后来我主动到交通队解决问题‘算逃逸吗
’??有没有具体的交通法章来证明??谢谢 急 啊‘
什么理由可以说的过去呢????

不算逃匿,因为你朋友在现场等个交管部门的处理。
1、所谓逃匿是因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当然你可以辩解为因被对方撞了后感觉头昏去医院检查,专门让朋友在现成等候处理的。
2、就你叙述的交通事故看,对方因违章撞上了你的车,过错在对方,他应该负全部责任,你也没有逃匿的必要(事实上是怕交管部门发现你酒后驾驶)。
3、效能法规是死的,人是活的,上述粘贴的网页内容就是规定的逃匿的种类,难道你还想对号入座啊?
再说你如果在交管部门有关系或熟人,应该不会有事的,至于损失,由对方赔偿给你就行了。

楼上的不懂法不要乱回答,免得害了人家,你们这些骗分的,回答太不负责任了。
楼主的情况算是逃逸,但你留下了3人处理此事,你现在要找出当时你必需离开现场的理由。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